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下半年全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职鉴发〔2006〕34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2006年下半年全省全国计算机
信息高新技术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应用能力,充分调动考试站组织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积极性,推动我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2006年11月15日至23日进行下半年我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一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全省下半年统一考试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指导下进行,各考试站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模块。下半年全省统一考试开考模块使用一至七期科目信息表。(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根据各考试站计算机数量少、考生数量多的实际,确定下半年全省统一考试日期为2006年11月15日至23日。每天考试时间为中级2小时,高级3小时,即上午:中级8时30分至10时30分,高级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中级14时30分至16时30分,高级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考试方法。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和考试站自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法,但全省统一考试各考试站必须参加。智能化考试站的报名、考试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编排考场应注意同一个期次的科目的考生应安排在同一考场,不能混编(比如一期科目的考生不能编在二期科目考场)。报名时应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形式向省鉴定中心提交《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申请单》(见附件4)、和书面判分申请,写明报考模块、科目、培训的具体软件版本,考试时间,考试站名称和编码以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18时。考试结束后,考试站应统一使用考点系统上传成绩,并将《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传至省鉴定中心。采用传统考试方式的考试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有关信息报至省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服务中心。考生的准考证编码按陕劳社函〔2005〕123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前注意事项(见附件3)。
五、考场设置及要求。
1.考场应拥有(OSTA)项目上机考试所要求的软硬件设备。机房要规范,面积和装机量适当,通风照明好,出口通道宽畅,无安全隐患。
2.考场应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主考由考试站主要负责人担任。考点应设考评员、网络管理员各2名以上(含2名),负责考试组织、机房管理和上机考试的业务管理工作。
3.应有专用保密室和有效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各项规定,确保试题(盘)的保密安全。
4.考试站在每次考试前要制订详细的考试工作计划,考试后要有考试工作总结。考前三天、考后一周分别书面上报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六、考试准备。
1.各考试站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考试站应按设定的模式打印下发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上应有考生照片,盖有考试站印章。《准考证》无照片、无印章者无效。
3.考场(机房)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考试的要求。考场标志、路标要醒目。考场门标、桌标、《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必须张贴齐全。标准考场(机房)定员为30人,考场内卫生、通风、照明和安全必须达到要求。
4.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考前培训。要认真学习省、试点市鉴定中心下发的考试工作文件,学习《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和有关考试业务知识。培训要讲实效,防止走过场。
七、考试实施。
1.各考试站在组织实施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操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2.监考人员在考生入场时要认真核对《准考证》、《身份征》或《学生证》,凡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若遇其它特殊情况,考试站要出具证明。
3.考生入座后,监考人员要逐个核对机上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然后开始正式上机考试。
4.监考人员务必遵照《监考人员守则》的要求,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考,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正。
5.严禁各考试站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协助考生考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考点监考人员有助考行为者,查实后取消其监考资格,取消考评员或网络员上岗证资格,并通报批评。
八、考试试题的领取、回收和保管。
1.试题(包括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绝密材料,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交接、保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试题的安全和保密。
2.各考试站上机考试结束,务必于当日将考试后的信息上报省鉴定中心。原始数据库考点必须保存半年以上备查。
九、考风考纪。
1.要切实加强考前教育。各院校有义务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教育考生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正确观念。
2.要严格核查两证。要求监考人员必须按省上规定:考生《准考证》、《身份征》或《学生证》两证缺一者,坚决不准参加考试。同时要严防考生代考。
3.监考人员务必告诫考生,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带有的书籍资料、手机、快译通、文曲星、通信工具等必须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未按要求带入者,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4.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对考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私藏夹带、偷看书籍资料,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不得隐瞒袒护。
十、技术支持。统考期间由全美测评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省鉴定中心提供全方位服务。
联系人:赵辉(北京),服务电话:010-65181122-227,手机:13911324748, E-mail:zhaohui@ata.net.cn
联系人:严晶晶(上海),服务电话:021-68545767-801, E-mail:yanjingjing@ata.net.cn
联系人:任奇(省中心),服务电话:029-82233321,
手机:13636805146, E-mail:sxjdzx@126.com
十一、考试巡考。
1.省、试点市鉴定中心将组建统考巡查组。选聘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巡考员和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巡查小组。根据考试报名情况派遣到各考试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巡查人员应对考点执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操作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填写和上报《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过程质量评分表》、《考评员(网络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现场督考报告(考场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3.巡查人员应对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重点监督,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报告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十二、培训教材。相关培训教材与试题汇编由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征订。各考试站、院校和培训机构应将教材与试题汇编等需要计划及时报省鉴定中心教材发行处(联系人:顾丽敏,联系电话:029-82233520)
十三、考试收费标准。为了减轻考生压力,可采取先考试后收费的方式组织考试工作,即考试可先不收取费用,成绩合格领取相应证书者,按标准收费。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陕职鉴发[2005]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个模块每个等级每次考试收费150元。其中,上交全美测评软件测评有限公司40元(含上交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室20元);上交省鉴定中心40元,考试站留70元作为考试组织费用。
十四、证书办理。做好考试后的证书办理工作。省厅将在11月27日前下发成绩单。11月28日开始办理证书。各考试站来省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前,应将证书管理、技术支持费用分别汇至:全美测评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省鉴定中心。
十五、工作要求。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支持考试站开展工作,做好对考试工作的督导工作。各考试站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院校的校报、宣传栏、广播、网站、标语等的作用进行有效的宣传。考试期间,须统一悬挂“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陕西省统一考试”横幅,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动员更多的学生参加考试,力争实现考试站的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切实加强考前培训,应根据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标准和指定的教材,制定或修订本院校的相关教学计划,强化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际应考能力和考试合格率。省上将对考试质量高、参加考试人数多的考试站,按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星级评比程序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附件:1.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开考模块表
2.CITT各期次智能化考试科目信息表
3.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生守则
4.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5.考前准备
6.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申请表
7.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
8.上缴证书管理费、技术支持费注意事项
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来源: 更新时间:2006-09-21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