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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术考试站的复函》的通 知于同意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

 

陕职鉴发〔2006〕21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同意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复函》的通 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现将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复函》(劳社鉴函〔2006〕25号)文件转发你们。

希望新批准建立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紧密配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以“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要求,加强管理,努力工作,规范运行,确保质量。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做出努力。

附件1:关于同意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复函(劳社鉴函〔2006〕25号)

附件2:关于同意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ATA特许授权考试站的复函(ATA函字〔2006〕08号)


二○○六年六月一日